1、单位经办人员携带资料到征缴窗口办理
医疗保险补缴录入手续;
3、用人单位携交款发票,由
社保经办机构人员在《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社保部门办理意见栏签字并加盖业务章;
4、用人单位凭盖章后的《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及相关材料到
医保科重新认定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
5、用人单位重新认定年限后,办理在职转退休手续。
【咨询专区】
一、外省职工在北京需要缴纳医疗保险多少年才不用补缴医疗保险呢?
【回复】:你好,外省职工在北京工作,须在北京市累计缴纳医疗保险至少满5年即可不用补缴医疗保险。
二、单位需要为外省进京的职工办理医疗保险补缴手续,请问需要携带什么资料去办理呢?
【回复】:单位为外省进京职工办理医疗保险补缴的需要携带的资料有加盖单位公章《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一式三份及《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
三、请问周六能否办理医疗补缴手续呢?
【回复】:你好,北京社保局工作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周六,周日为休息日,不办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