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因公受伤,有半年时间没有上班,但单位却每月从其工资里扣除了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参加工作没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员工与公司约定只支付工资,社保以每月支付现金作为补偿。这些都合理么?下面的案例告诉你怎么解决。
单位应缴社保从工资扣?
社保部门:公司应返还相关费用
“我因公司事务受伤,有半年时间没有上班,单位因此每月从我的工资里扣除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4日上午,长沙市民彭女士拨打本报新闻热线96258求助。彭女士说她对单位的做法不满,准备提出辞职,她想了解辞职前是否可以要求单位退还应缴纳单位部分社保而未足额支付的工资以及相关补偿。
工资中被扣近2万元
用于公司应缴社保
2015年5月,彭女士因业务需要,前往衡阳出差。“在出差工作期间,我因交通事故受伤,经过治疗后伤好出院,手却因此落下了残疾。”彭女士说,她因此与单位协商换岗。
“我受伤休假期间的社保扣款比较多,单位当时说是社保部门统一调整。”彭女士说,可是直到转岗后她的社保并无变化,“我因此查了休假期间的工资情况,发现去年6月至今年2月期间,公司从我的工资中扣了近2万元用于公司应缴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对此,彭女士表示不能接受,她找到财务主管,主管回复要向上级请示,让她等消息。
社保部门:
公司应返还相关费用
“我没有等到补发工资的回复,却收到了单位对我工作作出另行安排的通报决定。”彭女士说,继续在公司做下去也没意思,她想递交辞职申请,希望公司能补发足额工资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记者就此事拨打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电话热线12333咨询。工作人员表示,彭女士所在的公司在2015年6月至2016年2月期间,对她没有上班而用其工资缴纳应当由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是不符合《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予以返还。
“如果公司拒绝退还相应款项,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该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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