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9月10日起,衡阳市将以“社会保障卡”逐步替换原医保卡,已领取社保卡的市民可持原医保卡、社保卡至定点医疗机构、协议零售药店进行替换。自2017年3月31日后,原医保卡将全部停止使用。
上午,在市人社局的社保服务办事窗口,工作人员正在对前来咨询社保卡更换事宜的市民进行详细的政策解读。
自2013年启动社保卡申办工作以来,截至今年8月底,全市已采集社保卡数据信息440万份,发放社保卡350万张。据介绍,从9月10日起,已领取社保卡的参保人,在持原医保卡、社保卡到定点的医疗机构、协议零售药店或人社局社保服务办事窗口都可以进行替换,替换后,原医保卡将停用,医保账户中的余额将自动转入社保卡。
据了解,社保卡具有电子凭证、信息记录、自助查询、就医结算、缴费和待遇领取、金融支付6大功能共102项应用。目前尚未领取社保卡的个人,原医保卡在2017年3月31日前仍可以使用,但需要尽快通过所在单位办理社保卡申领手续。
另外,市人社局提示,对于部分更换不成功的参保人,或因社保卡中的个人信息与医保卡的个人信息不一致,请参保人执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医保卡到参保地的社保卡服务窗口核实信息。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