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通州地税与通州法院召开联席会议,确定了社保欠费追缴与强制执行的流程及文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之规定,社保欠费人一经欠费,将被催缴,税务机关也会适时约谈欠费单位负责人,如果连续超过六月未缴纳者,税务部门将启动强制追缴程序,对社保欠费人的银行存款进行强制划缴。划款后仍有欠费的,税务部门为了充分保护缴费人及职工权益,先告知欠费人,请其提供有效欠费担保,经批准可以延期缴纳,在规定时间不能提供有效担保的,税务部门将下发《征收决定书》,欠费人仍未缴费且过了六个月诉讼期,税务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对欠费人的最终欠费进行核对,然后进行行政催告,仍不缴费的,将移交法院强制执行。
据了解,每年通州区都会产生社保欠费,为确保社保欠费追缴工作顺利进行,通州地税强化政策宣传,深入各欠费单位宣传社会保险相关政策,提高社保欠费单位依法缴费意识。并进一步完善欠费台账,全面掌握各欠费单位的欠费数额,逐户走访各社保欠费单位,积极动员他们自觉缴纳欠费。同时,以防止发生新欠、积极清理陈欠为工作重点,通州地税还向辖区内所有社保费欠缴单位逐一送达《限期缴纳社保费通知书》和《社保费欠费风险提醒函》,进一步明确各欠费单位的欠费金额、限缴期限和将面临的风险。今年以来,通州地税已经追缴社保欠费800余万元,其中有三家欠缴单位被移交法院行政强制执行,有力地维护了通州区社保的正常征缴秩序和参保人的待遇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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