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保经办服务的一体化建设过程中,老百姓不仅从中享受到了服务上的便利,更是切身享受到了福利。现如今,我市参保人员在全市范围内的协议定点医院治疗白内障等90个定额结算病种时,无论参保地在哪,医院为何种级别,均可享受到免费或者最高80%的报销标准,老百姓的就医负担得到了真正的减轻。
家住经区的张女士是一名退休人员,今年66岁。因丈夫患病,子女家庭条件一般,尽管她的膝盖常年疼痛,也未到医院进行彻底的治疗。因为她在多年前到医院打听,她这种情况需要进行膝关节置换,费用高达10万元。考虑到自己家的如此经济情况,张女士一度断了这个想法。
今年年初,张女士从社区负责社保的工作人员那里听说,双膝关节置换属于定额结算病种,若参保职工进行膝关节置换,自己一分钱都不用花,她这才决定到医院去治疗。“在医院住了一周,医生给做了双膝关节置换手术,花了10万多元,但我自己却没用花钱。”如今已经康复的张女士,每当跟人谈起这件事的时候,都忍不住感慨:“多亏了现在的好政策啊!”
据了解,“定额结算”是负责医疗保险工作的经办机构与定点医院之间的一种协议结算方式。将疾病比较单一、临床路径相似、诊疗相对规范、费用相对集中的病种或治疗方式集中到几家医院,实行病种定额结算,规范了诊疗过程,降低了医疗成本,从而使得参保患者的负担最终得以降低。
患有定额结算病种的参保人员,可在我市范围内选择一处实行病种定额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并与经治定点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填写《威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病种定额结算备案表》,医疗费用按照定额结算办法结算。参保人员治疗定额结算病种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在定额结算标准内的部分,属于职工医保的,个人不负担;属于居民医保的,个人负担40%;超过定额结算标准以上的部分,个人也不用负担,由定点医院承担。
不过,参保人员年度内再次行规定的同一定额结算病种(医疗服务项目)治疗的,须向经治医疗机构申请,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方可再次纳入定额结算范围。
除了个人负担费用降低,定额结算病种在报销上也非常方便。定额结算病种实行即时报销,患者住院的时候凭身份证和社保卡住院,出院的时候直接在医院报销,不需要个人先垫付费用,再拿着单据和资料找地方报销。
异地安置(含驻异地工作)人员,已经办理了异地安置备案手续,患有定额结算病种的,允许回参保地治疗,医疗费用按定额结算办法结算。参保人员在威海市以外医疗机构治疗定额结算病种发生的费用,按照职工医疗保险或居民医疗保险原结算办法结算。
据了解,截至目前,纳入我市医保定额结算范围的病种已经达到90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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