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青年报》报道,近日,少数媒体报道称,上海住房限购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住房个税或社保“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调整为“累计缴纳满5年及以上”。3月25日当天及之后签约的非沪籍购房者,在过去63个月里社保或个税累计缴满60个月即可,即时执行。对此,记者昨天从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官方微博“房可圆”上获悉,上海市住建委重申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未调整“个税或社保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规定。实际执行时设3个月缓冲期,以避免因意外导致社保缴纳中断造成的不利影响。
“沪九条”新政作用立竿见影
在上月“沪九条”新政出台后,对市场成交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据了解,3月1日-3月25日,全市一手商品住宅的日均成交量高达606套,而新政出台后的3月26日-4月20日,日均成交量下降至269套,跌幅超过50%。
而新政中,对于楼市杀伤力最大的,莫过于外省市购房者的缴纳社保年限由原来的累计2年变为连续5年。缴纳5年社保本身就需要在沪较长的工作年限,并且因为换工作而停缴一两个月的社保,也是较为常见的现象,因此这一政策将大量的外省市购房者挡在了楼市之外。
社保缴纳给予3个月缓冲期
“3·25新政”执行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需连续缴纳满5年社保,或个人所得税”如何执行,受到很多购房者的关注。不少新上海人关心:如果因为单位财务人员调动,导致他及部分员工社保漏缴一个月,这是否意味着社保期限重新计算?
记者昨天从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获悉,日前,部分非沪籍人士因为工作调动、单位疏忽等原因导致社保中断。为此,本市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执行时,对于社保缴纳给予3个月缓冲期。比如说,购房者于今年4月签订购房合同,从今年3月份开始计算,向前推63个月,累计满60个月,即可办理购房相关手续。目前,闵行、徐汇、长宁、静安、虹口、青浦、杨浦、普陀等区交易中心已经开始执行。
住建委重申严格执行限购政策
对此,市住房建委重申,将严格执行“沪九条”新政中关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年限调整为“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的规定,不存在政策调整情况。部分购房人因劳动用工变化办理纳税或缴金手续出现短期中断纳税或缴金属于正常情况,应视为连续缴纳。
上海链家研究部总监陆骑麟分析称,本次实施的缓冲期,使得原来十分严厉的新政,变得更为人性化,充分考虑了因工作变动而短期断缴社保情况的普遍性。一些来沪时间较长,社保断供时间较短的外省市购房者,将得益于此,重新获得购房资格,这也一定程度上能够拉升近期滑坡严重的申城楼市。不过,即便如此,申城楼市政策趋严的总体走向仍未改变。留出的3个月断缴余地依然是十分有限的,并且严禁补缴,因此并不能给投资、投机型购房需求带来多少入市的空间,其针对对象还是在沪工作多年的外省市人士的自住型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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