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公室3日下午举行新闻发布会,省人社厅主要负责人在会上解读《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记者在会上获悉,全面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行动计划被列入《纲要》。
《纲要》要求,全面落实企业对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责任,督促各类企业严格依法将工资按月足额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将工资发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督促各类企业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严格履行,建立职工名册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推动各类企业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推广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开通农民工社会保障卡的银行账户工资支付功能。
同时完善企业工资支付监控机制,推行企业工资支付日常监管和延期支付报告制度,建立和完善欠薪预警系统。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逐步将实施范围扩大到其他容易发生拖欠工资的行业。建立健全全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落实清偿欠薪责任,招用农民工的企业承担直接清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主体责任。
今后,将打击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成效纳入平安山东建设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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