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元市人社局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法纪责任宣传的通知》,要求把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法纪责任的宣传工作作为加强基金监管、维护基金安全的重要措施。
一是编印宣传资料。市及县区人社部门将结合社会保险政策业务宣传,进一步梳理国家和省出台的有关社保基金收支管理政策法规,以方便群众了解政策、知晓政策为出发点,按照通俗易懂、简洁实用、方便查阅的原则,编印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法纪责任宣传手册,免费发放到服务窗口和定点医院及定点药店。
二是强化媒体宣传。将充分发挥好地方报纸、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的作用,采取专题报道、权威解读、开辟专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和法纪责任,同时,将运用网络、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的立体宣传。
三是深入基层宣传。将面向城乡广大群众,充分利用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通过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片等多种方式,因地制宜地开展宣传。
社会各界可通过来访、信函、电话、传真、网络等形式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有关社会保险基金违纪违法行为。对举报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按照查实并收缴到账金额的5%予以奖励;追缴入库罚款部分,按罚款金额1%给予奖励。每一举报案件奖励金额不足100元的补足100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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