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生活困难人员中断缴费问题,切实保障参保人员养老保险权益,江西省景德镇银监分局日前指导辖内江西银行试点开展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助保贷款工作。
目前,该行已与景德镇市财政局、社保局联合签订了《助保贷款三方合作协议书》,可向经景德镇市社保局审核通过的符合条件的缴费困难灵活就业参保人发放助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3年,总金额不超过5万元。
助保贷款资金由银行直接划缴社保局指定账户,用于借款人本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不得提取现金,不能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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