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限调整为17787元
该工作人员说,去年,拉萨市企业申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为15300、3060元,今年根据“2016年上年度全区职工月平均工资”5929元的新标准,企业实际工资高于上年度全区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按最高缴费基数上限计算,即5929元×3=17787元(每月缴费基数);实际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区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最低缴费基数下限计算,即5929元×0.6=3557.4元(每月缴费基数)。
在缴费比例上,职工本人承担8%,单位承担19%(今年9月1日开始),若按最高缴费基数上限每月17787元,单位承担部分为17787元×19%=3379.53元,个人承担部分为17787元×8%=1422.96元,合计每月4802.49元;若按每月最低缴费基数下限3557.4元计算,单位承担部分为3557.4元×19%=675.906元,个人承担部分为3557.4元×8%=284.592元,合计每月960.498元。
今年1至9月,由于上年度全区职工月平均工资没有发布,企业职工已按去年最低缴费基数缴纳了养老保险费的,这期间的差额会在企业缴纳10月份的养老保险费时差额补收。
外地户籍的参保人员在本地参保,只要在本地一直缴费,缴费15年以上,达到退休年龄,可以在本地申请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与是否是拉萨户籍无直接关系,请大家切勿相信网络和微信上“无论在哪缴费,只能回户籍地领取待遇”的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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