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名字错了,身份信息变更有时也很折磨人,沙井街道的张先生就遇到这样的事儿。昨天下午,市民张先生来电反映,他在原来的公司购买社保,录入身份信息时社保卡发生名字错误,把他身份证上的名字“张仔平”录为“张平”,现在的公司虽然有继续帮他购买社保,但因为社保卡名字与他的身份证名字不一致,所以合作银行不肯把社保卡发给他。
身份证跟社保卡名字不一致需变更
张先生说,他在2012年底到深圳市东之晖光电有限公司上班,2013年中离开公司到了厦门一个工地干活。在深圳市东之晖光电有限公司上班期间及离职时,该公司都没有把社保卡发给他,所以他也不知道公司已经给他购买了社保。2014年初,张先生返回到深圳,入职恒大冰泉深圳分公司,并被派驻沙井业务部工作。新公司在帮他购买社保时,发现他之前已经购买了社保并拥有个人社保电脑号和社保卡号,但是社保卡上的名字与身份证名字不一致,原来是原公司在为员工办理社保卡时,将其身份信息录入错误。新公司在以张先生原有的社保号继续帮他购买社保时,新公司的合作银行则以张先生的身份证名字与社保卡名字不一致为由,要求他变更社保卡上的身份信息后再领取社保卡。
“从2014年初得知自己的身份证名字跟社保卡名字不一致之后,我就走上了漫长的社保卡身份信息变更之路。”张先生无奈地说。
补办开具公司证明被反复要求“证明”
据张先生讲述,2014年初,他到了宝安社保分局沙井管理所咨询,被告知原来的公司属地管理是在西乡,所以要到西乡管理站办理。
2014年6月份,张先生来到西乡管理站,工作人员了解了张先生的情况后,要求他回原来的公司开具单位证明。就在张先生准备到原公司开具单位证明时,他的身份证丢了。无奈,张先生只好返回户籍所在地福建漳州补办身份证。
但这时,张先生的新身份证上面的有效期限已经变更为:2014年10月8日起。当张先生拿着新的身份证到原来的公司深圳市东之晖光电有限公司要求开具单位证明时,工作人员则以他的身份证更换过,担心上面的身份信息也有更改,要求他回西乡管理所开具一张证明,证实是公司原来在为员工办理社保卡时录入身份信息错误作证明。而西乡管理站则认为,此要求不符合规定和常理,要变更社保卡身份信息,只能由原来的公司提供单位证明。就这样,张先生处于无所适从中。
提醒:入职后要及时查询个人社保信息
昨天下午,本报记者根据张先生反映的情况,咨询了宝安社保分局征收科,一位姓李的工作人员答复:社保卡上姓名错误要变更,需要根据出错原因提交资料。如果是到公安机关变更过姓名的,就要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证明、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个人申请;如果是原来单位在申报员工身份信息时错误的,则提供单位证明、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盖单位公章)、社会保障卡原件。根据情况,填写《深圳市企业员工和个人社会保险信息业务变更申请表》(单位经办需盖单位公章;若已停交无单位,可个人申请),到单位参保的社保征收窗口办理。李先生说,根据张先生提供的这种情况,因为他原来购买社保时发生身份信息错误的公司还存在着,所以他还是要到原来的公司去开具单位证明。
李先生提醒,以前也发生过一些外来工,由于年龄等方面原因,借了别人的身份证进厂打工,之后发现社保卡身份信息与自己的真实身份信息不符合,造成了个人权益的损害。他建议市民要养成入职后及时上网查询个人社保信息的习惯,发现问题及时更正。
随后,记者也致电深圳市东之晖光电有限公司核实情况及原因,但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则以刚接手公司员工社保工作、对之前情况不清楚为由,拒绝对张先生的社保卡问题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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