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黔南州社会保险事业局发布通告:将从2017年7月1日起停止使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证》和黔南州社会保障卡,统一使用新社保卡办理医保就医结算和其它人社部门业务。
据通告,根据《贵州省社会保障卡发行应用推进实施方案》的要求,黔南州自2012年开始发行和使用全国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以下称:新社保卡),同时为保障平稳过渡,仍保留在黔南州内使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证》和黔南州社会保障卡(以下称:老医保卡)。经过近五年的过渡期,新社保卡在全州已得到广泛应用,同时被指定作为跨地区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的唯一凭证。
新社保卡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证》、老医保卡相比具有安全性更高、携带更方便、功能更齐全、应用面更广等特点。为给参保人提供更安全优质的服务,经研究决定,于2017年7月1日起停止使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证》和黔南老医保卡,统一使用新社保卡办理医保就医结算和其它人社部门业务。
黔南州社会保险事业局提醒广大市民,因新社保卡办理周期较长,从申请办理到领卡大概需要约2至3个月的时间。还没办理新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务必提前申请办理,已办理但未领卡的应及时领卡并激活。
参保人员可通过黔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社会保障卡查询”栏目查询本人的新社保卡办理情况。如:卡状态查询结果为已发卡未启用的人员,请凭本人身份证(未成年人无身份证的凭户口本及监护人的身份证)到参保地社保大厅领取(或指定制卡银行网点领取),并及时到制卡银行网点柜台激活;卡状态查询结果为未制卡的人员请持有效证件到参保地社保大厅(或乡镇、街道办事处社保服务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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