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企业职工
社保“减负”后,企业和参保职工社保缴费有啥变化?昨日,郑州市
社会保险局公布了全市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企业参保缴费基数。
按照全省统一规定,从今年5月起,企业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为19%,
失业保险费率再降低0.5个百分点。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在此基础上,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我市都会对城镇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进行调整,调整依据为统计部门发布的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郑州市2015年度社平工资52987元。因此,从7月1日起,企业和参保职工相关缴费比例不但下调,社保缴费基数也随之调整。
政策规定,郑州市参保单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按照上年度本单位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单位工资总额低于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以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缴费基数(即双基数)。企业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工资基数,结合企业申报情况,统一按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进行保底、封顶确定。
具体而言,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企业五项社会保险最低月缴费基数为2649.35元,平均月缴费基数为4415.58元,最高月缴费基数为13246.75元。自此为基数,企业承担的五项社保缴费比例分别为:养老保险19%、失业保险1.2%、
医疗保险8%、工伤保险0.2%~2.16%、
生育保险1%。职工个人承担的缴费比例为:养老保险8%、失业保险0.3%、医疗保险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