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企业社会保险基数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了,2017年度,莱阳市职工社会保险月最低缴费基数暂定为2910元,月最高缴费基数暂定为14549元,待山东省2016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再行调整。
2017年度企业参加社保缴费基数均通过“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自行如实申报,对缴费基数进行10天公示,并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留存备查。未开通“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的单位,须尽快到莱阳市社保中心23、25号窗口领取相关材料,办理开通手续。
参保缴费单位因工作失误,造成职工2017年度缴费基数不准确的,应于2017年3月31日前向莱阳市社保中心19、20号窗口申请调整,经稽核确认后按规定调整。自2017年4月1日起,未如实申报基数的(最低、最高基数统一调整的除外),均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对差额部分自2017年1月起收取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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