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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如何上社保个体户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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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具有本市户口的城镇个体工商户雇主,在其户口所在地的社会保险局参保,市外户口的城镇个体工商户雇主,在其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的社会保险局参保。
  一、个体户社保办理所需材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制作《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另需携带以下材料:
 
  (1)《xx银行《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承诺书》一份;
 
  (2)《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一式三份;
 
  (3)《xx银行《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一式两份;
 
  (4)《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税务登记证或其他有权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7)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业主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8)xx银行核发的银行基本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其中各类证照应提供正本复印件。
 
  除了上述材料,个体户办理社保还需要填写以下两张表格:
 
  (1)《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变更)表》(登记1)
 
  (2)《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持卡办事承诺书
 
  二、个体户社保办理流程
 
  1、携带上述申请材料;
 
  2、到户籍所在辖区社保机构征收部门个人缴费窗口。
 
  3、属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未参加医疗保险的18周岁以上居民的,应当持户口簿、《深圳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低保边缘救助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向其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经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审查并提出意见后,报户口所在地区民政局审查。经审查同意的,由户口所在地区民政局统一到社保部门办理有关参保手续。
 
  个体户如何给雇工办理社保?
 
  具有本市户口的城镇个体工商户雇主,在其户口所在地的社会保险局参保,市外户口的城镇个体工商户雇主,在其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的社会保险局参保。城镇个体工商户雇工应随同雇主参保。对雇主因各种原因不具备参保条件的,具有本市户口的雇工应在其户口所在地的社会保险局参保;市外户口的雇工应在雇主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的社会保险局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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