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一直是老年人普遍关注的问题,近期,有不少读者对社保缴纳等问题提出疑问。
问题一:医疗保险未缴满,如何才能不影响退休后医疗待遇?
“我到退休时候,养老缴纳了18年,医疗没有满20年的话,这样以后会享受医疗待遇吗?如果影响,该怎么办?”近日,有市民对退休医疗待遇问题提出疑问。
青岛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企业养老保险待遇与退休人员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累计缴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的,退休(职)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规定享受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符合退休(职)条件办理退休(职)手续时,达不到前款规定最低缴费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一次性补缴差额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并从办理补缴次月起享受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缴费年限不满,又不办理一次性补缴的,退休(职)后不享受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符合条件的可以参加本市居民社会医疗保险。
问题二:临近退休,社保未缴满期限怎么办?
“我父亲在一单位上班6年了一直缴纳保险(之前没缴纳),今年11月份要退休了,但不足15年,想问下到退休时可以自己一次性补缴么?”有读者询问。
青岛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企业养老保险待遇与退休人员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2011年7月)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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