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52岁了,以前没有上过班,也没有缴纳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像我这种情况能办养老保险吗?”近日,市民刘女士致电本报,反映了自己所遇到的事情。对此,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表示:像刘女士这种情形,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有关负责人表示,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和省地税局下发的《关于促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在我省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凡在工作年龄段之内,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5周岁),无论是我省还是外省户籍(包括农村户籍),均可在户籍地、就业地或居住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考虑到灵活就业人员实际收入状况和经济承受能力,缴费实行自然年度。可以按月、按季缴费,也可按半年、年度缴费。未缴费期间视作中断缴费,不允许跨年度补缴。”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有关负责人说,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在我省流动就业或在用人单位就业并参保的,灵活就业期间缴费年限与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这位负责人说,就业困难人员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社会保险,给予最高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2/3、最长不超过三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申报灵活就业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给予最高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2/3、最长不超过两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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