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时间内,新疆乌鲁木齐市一药店22岁的店长刘某共盗刷顾客社保卡八次,涉案4万余元,盗刷金额最高一笔为12000元。
“这个店长人挺好,平时也挺照顾我,没想到会盗刷我的社保卡。”近日,说到社保卡被盗刷的事情时,乌市市民姜女士说。
为填补药店的缺货短款(缺货指被偷和过期的货品,短款是指店里少的总钱数),作为药店店长的刘某盗刷了8名顾客的社保卡,涉案金额4万余元,姜女士就是其中一位。
买药发现社保卡少了2000元
姜女士今年81岁,家住乌市胜利路附近,她去年7月18日到乌市延安路一药店买药时发现社保卡被盗刷的。“平时我都在家门口的药店买药,当天因为家门口药店没有我要买的药,我便到延安路药店去购买”。
“阿姨,付完款你的社保卡里还有600多元。”“咋可能,余额应该是2600元才对。”在延安路药店买完药,付款查询卡内余额时,姜女士才得知卡内余额不对。
随后,姜女士到社保局进行了查询,得知2000元是被胜利路的药店刷走的,便找到了药店,但刷自己社保卡的店长已辞职了。“我最后一次使用社保卡是5月底6月初,当时买药后,药店店长说刷卡的机子坏了,让我先把卡留在药店,并要了密码”。
“我在这家药店买药有3年时间了,和店长也打过几次交道,人挺好的。”姜女士说,3天后,她从药店拿回社保卡,对方也没给小票,如果不是到延安路药店买药,她还不知道社保卡被盗刷。
因为与药店协商无果,2016年11月13日,姜女士报了警。
嫌犯:填补药店缺货短款
“嫌疑人盗刷社保卡的目的是为了填补药店缺货短款,先后盗刷了8人社保卡共4万余元。”乌市公安局天山区分局刑警大队八户梁中队民警说,接到报警后,警方便展开了调查,并于同年12月6日,在乌市六道湾路一小区将涉案的嫌犯刘某抓获。
据了解,刘某今年22岁,2014年开始在药店工作,2016年初到胜利路这家药店工作。
刘某说:“我是2016年初到药店从事储备店长工作的,5月份盘点时发现缺了4万余元的货品(药品、食品、洗化)。因为是店长,要承担50%的赔偿,我就想用顾客的社保卡来刷,填补店里的短款。”
据刘某交待,2016年5月至7月,她共盗刷了8名顾客的社保卡,涉及4万余元。“这8人大多是老顾客,对我比较信任,盗刷金额最少400元,最多1.2万元”。
民警说,有顾客来药店买药时,刘某会先查询卡中余额,看到有合适的对象便称“药店机子坏了,无法刷卡”,让对方把卡留在店里。“刘某一般选择在晚上扎账前盗刷社保卡,并将其他店员支开,刷卡成功再将卡归还受害人。也有个别受害人发现社保卡被盗刷,找到刘某时,刘某便称‘刷错了’,用药店营业款归还”。
“如果顾客要小票,刘某会称打票的机器坏了,给受害人写一个消费的小票。”民警说,去年7月,公司盘点发现,这家药店少了价值20万元的缺货,公司要求赔偿,刘某便辞职了。
案发后,刘某家人对未赔偿的受害人进行了积极赔偿。
警方:不要将社保卡密码告知他人
办案民警提醒说,广大市民不要将卡转借他人使用,不要将密码写在社保卡上或与社保卡放在一起,不要将密码告诉他人,以免社会保险账户或银行金融账户被盗用。
此外,设置密码必须设为6位阿拉伯数字,请不要将6位相同数字、连数字、出生日期、电话号码等作为用户密码。在医院、药店、网点柜面、商场、自助设备等渠道输入密码时,应注意进行必要的遮挡,防止泄密。如果身边有人正在使用手机或其他具有记录功能的工具时,要特别留意。
警方提醒,使用医保卡消费后,应及时查询卡内余额是否准确;一旦发现遗失,马上挂失。查询卡内余额时,市民可到社会保险经办部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查询,也可以通过服务电话、网站、短信、银行网点等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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