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根据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进行调整(2014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366元),个体参保人员缴费基数也将相应调整。
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可在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100%范围内自行选择,缴费金额见下表。
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即2620元),其中,失业人员缴费费率可选择9%或5.5%,月缴费金额235.80元或144.10元;自由职业者缴费费率9%,月缴费金额235.80元。参保人员在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必须缴纳医疗救助保险,每人每月15元。
特别提醒:为了避免7月份
社保申报高峰期间等待现象,个体参保人员可在2016年6月24日前任何一个月的1日至24日间工作日前来办理本社保缴费年度内(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申报手续,不必集中在夏季高峰期申报,逾期不能补缴。医疗保险缴费期满后,请在下个缴费周期的首月凭“个人社保编号”直接到徽商银行缴费,不需再次办理申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