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社局发布2017
社保惠民十件实事,其中包括统筹调整离退休人员
养老金、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拓展社会保障卡功能、年底前实现异地安置退休人员跨省就医住院费用直接联网结算等。
统筹调整离退休人员养老金、
工伤保险待遇,适时适当提高保障水平,统筹调整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伤1—4级人员伤残
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标准,调整工亡职工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
完成异地安置退休人员跨省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解决参保人员跑腿垫资难题。积极做好青岛市
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院与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对接,年底前实现异地安置退休人员跨省就医住院费用直接联网结算。
实施补充
医疗保险制度,加大对重特大疾病保障力度。推进补充医疗保险制度落地实施,制定补充医疗保险目录及管理办法,加大对重特大疾病保障力度,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
完善长期
护理保险制度,在全国率先试点将重度失智老人纳入政策保障。做好重度失智老人“失智专区”护理试点工作。大力推进农村护理保险业务,扩大农村受益群体。
继续落实参保企业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低至18%、参保单位和职工个人的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分别降至1%和0.5%、工伤保险平均缴费比例降至0.57%的政策,减轻参保企业和职工负担。
全面落实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现由制度全覆盖向人员全覆盖转变。完成青岛市未参保户籍人员入户调查登记,完善全民参保登记库,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实现青岛市
社会保险制度由制度全覆盖向人员全覆盖转变。
实施“互联网+社保”行动,推行网上经办等业务服务新模式,推行网上经办、掌上社保、自助终端等业务服务新模式;继续开展“社保扶贫”行动,将5万多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对个人缴费部分按规定标准给予补贴,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率两个100%;拓展应用社保卡发放养老金、发放
失业金、异地就医结算、社保异地转移功能;在全市社保系统推行标准化工作,简化优化服务流程,有效缩短办事周期,提升规范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