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监控。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深化社会保险业务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从源头上防范和控制社会保险基金风险;社会保险待遇审核设AB岗,并实行“双人、双岗、双审”的操作方式,形成初审、复核、审批、支付四个环节“分段把关、分人负责”的业务经办管理机制,不定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二是加强业务规范,强化外部监督。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各项业务经办流程,明确工作职责,推行登记、待遇领取等业务一站式、标准化服务。实现政策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办事流程、办结时限、经办人员、投诉电话“七公开”,增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公开性、透明度,做到各项业务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是加强财务管理,强化收支监管。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加强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坚持定期与财政部门、银行核对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帐务,从基金收入、支出的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监督,确保专款专用,杜绝出现挤占挪用。
四是加强稽核检查,强化基金监察。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稽核检查工作,通过查看档案、财务报表、工资账册,以及对申报人员包括参保缴费、就业状况、工资收入等方面进行调查、询问和核实,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和完整。
五是加强法制教育,强化廉洁意识。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教育,平时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工作人员学习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知识,增强社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险的“生命线”、基金纪律是“高压线”的意识,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基金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加强自身廉洁自律,提高维护基金安全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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