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市市区(含开发区)、宝华镇,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需提供在句容缴纳1年及以上的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或个人所得税纳税凭证。这是句容半个月内第二次出台调控政策。
3月21日,句容就出台了调控政策,外地人在句容、宝华购房以家庭为单位,限购1套,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20%调整为30%。而且有效期为6个月,当时业内都觉得这项调控政策比较温柔,对句容楼市没有太大影响,没想到11天后,调控再度升级,根据句容市政府的发文,从4月2日起,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购买新建商品房,需提供在句容缴纳1年及以上
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或者个人所得税纳税凭证。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向不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出售住宅,违反规定的,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