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等指标的调整,7月份社保费、公积金的缴费(存)基数上下限都有了调整,到手的工资又有了新的变化。
昨日记者对此算了一笔账,通过计算发现,缴费基数的变化将对高收入人群产生较大影响。公积金最高缴存比例从20%下调到12%,更是让到手工资大幅增加。
背景:
“五险”缴费基数由上下限内报税工资决定
根据现行政策,五个社会保险险种中,个人需要缴费的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在上下限范围内,用人单位按照职工本人上年度申报个税的工资薪金的月平均数,申报职工的缴费基数。
上下限范围是怎么一回事?每个险种都不一样。
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加权平均值的60%。医保的缴费基数上下限为广州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和60%。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为广州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广州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统计部门公布的数字,广东省2015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525元,广州市2015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764元。
调整:
“五险一金”缴费基数上下限有较大变化
根据广州市地税局发布的《2016年度社保费各险种缴费基数对照表》、对比上年度的相关数据可知,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广州市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从14958元调高到16575元,下限保持为2408元(暂定,有待省文件确定)。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上限从18561元上调到20292元,下限为从3712元调高到4058元。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从18561元上调到20292元,下限保持为1895元(最低工资没有调整)。
而根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上限、缴存比例也有了变化。7月后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从30935元上调到33820元,下限保持为1895元。缴存比例上限则从20%降至12%。根据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案规定,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从月平均工资的5倍降低到3倍,不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7月1日发布的通知并没有作硬性规定。只是规定,经济效益好的缴存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20292元的,暂可据实申报职工的缴存基数,但最高不得超过5倍,即33820元。
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主要影响较高收入者
记者计算发现,缴费(存)基数上下限的调整对收入较高人群的税后到手工资影响较大,而公积金最高缴存比例从20%下调到12%更是让到手工资大幅增加。不过值得注意的是,社保的个人缴费大致都会进入个人账户,而公积金的个人缴存金额也是在自己的账户之下,缴费金额的改变相当于是左右口袋的腾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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