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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病人医院无法治疗是否可开转诊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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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日,问题编号为776650的网友留言咨询:在烟台本地医院门诊治疗,因医院医疗条件无法治疗病人疾病。想转诊到上级医院治疗。医院回复说只有住院病人才可以开转诊证明。

  近日,问题编号为776650的网友留言咨询:在烟台本地医院门诊治疗,因医院医疗条件无法治疗病人疾病。想转诊到上级医院治疗。医院回复说只有住院病人才可以开转诊证明。想咨询是门诊病人,没有在本地医院住院,但是本地医院医疗条件无法治疗病人疾病,可以开转诊证明吗?门诊病人可以开转诊证明吗?

  烟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对此回复:您好!感谢您对社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根据现行的政策规定,居住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的参保人员因患危重疑难疾病,确需转诊到烟台市行政区域外治疗的,应本着逐级转诊的原则。由《烟台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异地转出医院目录》内的定点医院组织专家提出转诊意见,科主任填写《烟台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异地转诊审批表》,经分管院长签字、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确认后,报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如您在本地所就医的医院具有转诊资质,可从医院门诊开具转诊手续,并报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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