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合肥市人社局获悉,2017年度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申报核定已经开始,截止到6月20日,各用人单位可就近到各区窗口办理。
审报核定采取“窗口一站式”服务,各区(开发区)将设立窗口就近受理辖区各单位申报资料,执行朝九晚五的工作时间。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缴费单位以本单位2016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作为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的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基数。单位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全部参保职工同期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缴费个人以职工本人2016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2017年1月后新增参保人员(含断保再次缴费人员),不在本次缴费基数申报核定范围,其个人缴费基数按起薪工资额确定。同一缴费年度内,个人缴费基数一经核定原则上不再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