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江苏省宿迁市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已基本实现住房公积金全覆盖,但企业尤其是非公企业的住房公积金覆盖面还很低。据当地
社保部门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全市缴存社保的企业共有8032家,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只有1230家,占比仅为15.31%。为了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宿迁中心)多措并举扎实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
一是政策驱动。为了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行为,宿迁市出台《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全市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必须为其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且把缴存住房公积金作为双方协商内容写入了劳动合同示范文本。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已成为用人单位应尽的法定义务。
二是宣传发动。为了提高住房公积金社会知晓度,宿迁中心以电视、报纸、互联网、微信、微博等传输媒介为载体,广泛宣传住房公积金的政策业务;同时结合自身宣传,开展送服务、送政策进园区、入企业活动,通过开办住房公积金政策讲堂和设立业务咨询服务点的方式,普及住房公积金知识,提高企业职工对住房公积金的了解认识,增强企业法人依法缴存意识。
三是考核带动。为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宿迁中心建立目标考核工作机制,把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纳入到中心各科室、管理部的目标任务中,采取月度考核、季度兑现、年度评优的方式,与职工的工资绩效相挂钩,通过奖惩并举、公开竞争,有力带动干部职工投身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大潮。
四是执法推动。为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宿迁中心借助社保的企业缴费信息,对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存在未建、欠缴住房公积金的企业进行约谈、函告,对多次催建、催缴后拒不履行缴交义务的企业进行公开曝光,必要时对其采取行政处罚和信用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