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
社保局表示,从2017年1月1日起,增加东莞市人民医院、东莞市中医院、东莞市第三人民医院、东莞市第五人民医院、东莞东华医院、东莞康华医院、东莞市厚街医院、东莞市大朗医院、东莞市横沥医院、东莞市清溪医院、东莞市麻涌医院等11家机构为
社会保险指定康复机构。
据悉,社保康复机构可以兼顾肢体残疾康复、精神残疾康复、言语残疾康复、听力残疾康复等多个类别,覆盖儿童、精神病人、老人等特殊群体。2011年东莞确定东莞市康复医院、东莞市虎门医院、东莞市桥头医院等三家机构为社保康复机构,加上今年新增的11家,目前东莞社保康复机构为14家。
从医院的地理位置来看,基本覆盖了东莞的中心镇,可以有效辐射周边镇街,基本上在半个小时车程之内。基本
医疗保险参保人在上述14家机构接受医疗康复项目治疗,只要康复项目属于国家公布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的,纳入东莞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及特定门诊支付范围,符合医疗保险支付范围部分可按医疗保险就医规定享受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