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合肥市人社局获悉,201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申报核定已经开始,截止到6月20日,各用人单位可就近到各区窗口办理。
据介绍,社会保险申报核定范围为全市所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单位。各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职工按时足额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审报核定采取“窗口一站式”服务,各区(开发区)将设立窗口就近受理辖区各单位申报资料,执行朝九晚五的工作时间。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缴费单位以本单位2016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作为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的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基数。单位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全部参保职工同期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缴费个人以职工本人2016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2017年1月后新增参保人员(含断保再次缴费人员),不在本次缴费基数申报核定范围,其个人缴费基数按起薪工资额确定。同一缴费年度内,个人缴费基数一经核定原则上不再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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