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白当即回复她,不给
买社保好像是非法的哦。建议她注意一下这方面的信息,以免吃亏。
她回复,现在很多私企是不给买社保的啊。
竟然有这么多流氓公司?而且朋友圈里真的有人中招。小白当即表示找时间查一下这方面的政策,再告诉她。如果有必要,会单独写一篇文章发到小白的公众号小白读财经。
现在,我们来谈一谈这个问题。
公司不给交社保和公积金,怎么办?
1.
首先,我们应该明确,单位不给职工交社保和公积金,毫无疑问是非法行为。
废话少说,奉上法律。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
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一百条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这是《劳动法》关于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社保的规定,说得非常明确,从中我们可以知道,假如企业不给员工买社保,企业方面将面临两种后果:
(1)公司应当为职工
补交社保,劳动局也可以对公司进行处罚;(2)职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补交社保。
公积金也是一样的。
企业不给劳动者缴纳住房公积金,同样是违法的。
不少人存在着这样的错误观点:“五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是国家强制的社会保险,“一金”(即住房公积金)只是一种职工福利,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单位可根据自己的效益情况自行决定缴或者不缴。
这是完全错误的看法。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转移手续。”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住房公积金是住房制度改革的产物,它覆盖符合缴存条件的用人单位内所有在职职工,无论单位性质如何,无论职工家庭收入怎样,无论职工是否已有住房,用人单位和职工本人都必须按国家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
所以,我们应该明确,住房公积金并不是单位可缴可不缴的福利。和社保一样,住房公积金同样具有强制的法律约束力。只要单位没有依法按时、足额缴纳社保和公积金,就是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