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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识13天闪婚 丈夫为妻买450万保险后不久妻子意外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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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男一女通过网上认识,仅相处了13天就结婚。婚后,丈夫对妻子的照顾无微不至。不过奇怪的是,领证后的第3天和第5天,他接连为妻子购买两份人身意外保险及一份旅游意外险,保险金共计达450万元,更为“巧合”的是,婚后2个月零5天,妻子骑电瓶车时居然淹死了……
  法院因此确认,涉案保单的投保人为被害人廖某某。

  根据保险法第43条规定,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等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等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本案中,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均系廖某某,李某作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廖某某死亡,丧失受益权。根据保险法第42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现涉案保单已无其他受益人,根据继承法,被保险人廖某某的家人为其法定继承人。

  法院因此判决,保险人应当向三原告支付保险金300万元;三原告主张保险金的利息损失尚属合理,法院予以支持;诉讼费减半收取,由被告保险公司负担。案件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本案判决目前已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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