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问题编号为735801的网友留言咨询:您好,我和老公都在烟台莱山区上班,都有
社保,但是户口不在烟台,孩子出生后在户口所在地交了一年100元的社保,因回老家交不方便,是否可以在烟台交?如果可以交,需要带什么资料到哪儿去交?谢谢答复!
莱山区人社局对此回复:您好,按照居民保险现行政策,非本市户籍人员按照个人缴费标准和各级政府补助总和缴费,与本市户籍人员同等享受相应的
医疗保险待遇。例如:2016年,未成年居民的个人缴费标准为140元,各级政府补助标准为380元,非本市户籍的未成年人需缴纳520元参加居民保险,2017年度缴费标准现在暂未确定。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下一年度的参保缴费期,由于您错过了缴费期,现在已经无法参加2016年度居民保险。如想缴纳2017年度保险费用,可在上述时间段,到现居住地所在的办事处办理,缴费时须持父母一方的居住证和户口本复印件。如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6717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