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密码设置:初始密码统一为六位阿拉伯数字,即“123456”。持卡人可以通过社保卡服务网点启用、修改或重置密码。凭卡办理社保业务时均需录入密码。金融功能的密码按照各家银行规定执行。
密码修改:持卡人可在当地社保卡服务窗口提交书面申请进行密码修改。持卡人办理密码修改业务需提供社保卡和本人身份证件原件。补办后的新卡密码与原卡密码一致。
密码遗忘:持卡人遗忘密码,需提供社保卡和持卡人有效证件,到当地社保卡服务网点进行密码重置委托代办需提供社保卡和双方身份证件原件。
密码错误超限:使用密码时,密码当日连续输入错误达6次,该卡进入密码锁定状态。进入密码锁定状态的卡,必须到当地社保卡服务窗口凭身份证件和社保卡进行密码重置。
领到社会保障卡,关于持卡领取养老待遇、办理社保缴费等业务:群众领到社会保障卡后,还不能持卡领取养老待遇或办理社保缴费等业务,目前系统暂不支持,必须等所属市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完成金融账户切换,用社会保障卡的银行账号替换之前的银行账号后,才可以通过该卡领取养老待遇或办理社保缴费业务。因此,参保人养老待遇的发放渠道应咨询各市县区业务主管部门。
社会保障卡必须办理二代身份证:制卡所需身份证号必须是18位的,根据中华人名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2013年1月1日起一代身份证已停止使用,必须办理二代身份证,未办理二代身份证的,无法制作社会保障卡。
持卡人领到社会保障卡后,关于激活合作银行金融功能:金融功能必须去合作银行网点办理激活手续后才能正常使用。如果不办理金融功能激活手续,金融功能无法使用,也就是说不能办理存取款等银行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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