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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度社保缴费基数今起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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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更好服务用人单位,提供快捷、便利的申报渠道,今年继续开通网上在线申报方式,各用人单位可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网上申报。少数网上申报确有困难的单位,可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窗口办理申报手续。
  从区人社局获悉,自今日起至本月23日,参加市区社会保险的各类用人单位的新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可进行申报。
 
  据了解,企业单位(含参照企业缴费的其他单位)参保人员的个人月缴费基数,按本人2016年1—12月全部工资性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各种津补贴、加班工资等)的月平均水平据实申报,其中月平均工资水平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按缴费基数上限标准核定;月平均工资水平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按缴费基数下限标准核定。2017年度企业月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5335元、下限为3068元,同比均上涨6.6%。
 
  为更好服务用人单位,提供快捷、便利的申报渠道,今年继续开通网上在线申报方式,各用人单位可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网上申报。少数网上申报确有困难的单位,可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窗口办理申报手续。
 
  另外,以自由职业者(含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人员,其缴费基数可在上下限之间,由本人自主申报,但若原缴费基数在今年缴费基数的核准范围之内并继续保留原缴费基数,或原缴费基数低于今年缴费基数并愿意按缴费基数下限缴费两种情形的,可免于申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调整。
 
  申报工作将于5月23日结束,未按期为职工申报缴费基数的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按参保人员上年实际缴费基数的110%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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