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1.延长缴费至满15年,《
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3.个人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
问
本人男今年60岁,武汉市农村户口,我一开始在武汉通过农村占地获得了养老保险名额缴纳了几年,但是无档案记录,而后到宁波工作并缴纳宁波本地城镇
社保10年左右,而我的户口在武汉,请问我如何才能将我的养老保险缴纳年限统一归到鸡西养老保险里?
答
首先您需要明确您想在哪里办理退休,如果符合以下条件可直接在宁波办理退休:
1.达到退休年龄(目前是男60周岁,女55周岁);
2.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满15年;
3.在宁波缴纳养老保险满10年。
如果您想回武汉办理退休的话,您需要明确最开始在老家缴纳的是新农保还是城镇职工社保。
1.如果是城镇职工社保,只需办理社保转移即可。
2.如果是新农保,那就涉及到新农保和职工社保的转换了。相关规则如下:
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参加职保和新农保或城居保人员,达到职保法定退休年龄(含待遇领取年龄)后,职保缴费年限满15年(含依据有关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按照职保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职保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待达到新农保或城居保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新农保或城居保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问
本人男,46岁,于1996年招聘到广东省汕尾市海丰第三中学教书,从教19年,于2016年辞职,离开了学校,之后学校不帮买保险了,不知道能不能续保,或者把己经交的保险费拿出来?
答
缴纳过的社保费用是不能全额退款的,养老保险作支取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1.出国丧失中国国籍;
2.到退休年龄但不符合领取养老金资格;
3.参保人死亡。
建议您继续缴纳社保,若作支取那么退休后无法领取养老金,并且养老保险是遵循“多缴多得”的原则,缴费基数越高、年限越长,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也越多。因此,建议在退休前不要停止缴纳社保。
社保的断缴并不影响重新参保,并且只要是您缴纳过的社保,个人账户和缴纳年限一直都在,不会消失也不会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