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在办理补缴社保金时,竟私自收取手续费,金额多达数十万。近日,经福建省云霄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单位受贿罪对福建省常山开发区社保中心原主任杜某和工作人员马某、罗某判处免于刑事处罚。
经审理查明,2010年9月期间,时任常山社保公司经理的叶某(另案处理)决定向办理补缴社保金的职工每人额外收取300元手续费,时任副经理的马某和业务员罗某没有反对。2011年5月常山社保公司更名为常山社保中心,杜某接任社保中心主任,杜某及马某、罗某三人继续向办理补缴社保金的职工额外收取手续费。2010年9月至2013年2月期间,常山社保中心在办理社保业务的过程中共向办理补缴社保金的职工额外收取170100元的手续费,其中杜某分得11300元,马某、罗某各分得1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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