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的社保对账单可以查询了。从本月1日起,凡是在2016年内参加了社会保险、且有1个月(含)以上正常缴费记录的参保人员,即可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自助服务终端等多种渠道,查询打印2016年度社保对账单,核对个人社保缴费情况。
可不要小瞧了这张社保对账单的作用,对账单上盖着社保中心的大红印章,是可以当做个人社保缴费证明来使用的,今后办理很多业务时都需要出具个人社保缴费证明。不过,很多人因为暂时用不到社保证明,也就没有兴趣去查询这张对账单了。实际上,对账单更大的作用是“对账”,而不是“证明”,它关系着极大的个人权益。
信息不符可修改或补缴
北京市社保中心特别提醒,参保人在获得对账单后,应对2016年度个人缴费情况进行核对,是否与本人实际情况相符。需要核对的项目主要包括:个人参保信息、申报的月缴费工资、各项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及缴费金额等。如参保人对相关内容有异议的,经所在单位认可,在今年12月31日前,由参保人所在单位持对账单到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进行相关信息核对、修改,或按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进行补缴。如果参保人与所在单位对缴费基数发生争议的,参保人应及时向行政部门或到社保经办机构投诉、举报。
首先要查验“月缴费工资”
往年,不少领到对账单的参保人员都看得一头雾水,盯着那张填满数字的大表格皱紧眉头——这每一项都是什么意思呀?我怎么判断单位给我缴的费用够不够呢?为此,记者请教了社保专家,来解读如何看懂社保对账单,并检查自己的社保缴费信息是否正确。
“人员类别”一项标明了参保人员的参保类型,一般分为职工和居民两大类,我们以人数较多的在职职工的社保对账单为例进行说明。
表格最左边的一列“申报的月缴费工资”非常重要。按照政策,月缴费工资一般划为三档:本人实际工资收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或40%(养老、失业按照40%,医疗、生育、工伤按照60%)。收入较高,超过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参保人员按照3倍工资缴纳;收入较低,未达到平均工资40%或60%的参保人员,按照基数的40%或60%缴纳。收入居中的人群,都是按照自己上一年度的实际收入为基数缴纳。一些用人单位为了达到减少成本的目的,会故意将职工的收入低报,导致职工退休后的社保待遇降低,所以需要重点核对这个“申报的月缴费工资”和自己实际的工资水平是否一致。
算清五险缴费数额是否正确
在“各项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一栏中,又分为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个项目,并详细单列了五项保险的缴费信息,每个缴费数额都是根据缴费基数与缴费比例计算出来的。细心的读者会发现,例图中的养老保险单位缴费,同样都是11883元的缴费基数,但4月以前就是2376.6元,5月份就变成了2257.77元。还有失业保险,也存在这样的情况。这是因为在2016年时,本市曾经调整过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时间节点就是5月1日。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2016年4月前,单位20%,个人8%;2016年5月后,单位19%,个人8%。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2016年4月前,单位1%,个人0.2%;2016年5月后,单位0.8%,个人0.2%。
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大病统筹。
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工伤保险缴费比例:0.5%、1%、2%,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个人不交钱。
根据这些比例,就可以计算出自己的各项社保缴费是否正确。
表格最下方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上年结转”一项,显示的是此前参保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本息合计,“养老保险本年计入个人账户部分合计”是上面一列当年养老保险个人每月缴费数额的总和。以上两项相加,再加上后面注明的“本年利息”,就能得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本息合计”的数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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