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政策真是好哩!医保报销之后,保险公司还能给报销一部分!”近日,山东省曲阜市尼山镇颜母庄村的景老汉攥着商业保险公司的理赔单,激动地对笔者说起自己经历。
53岁的景老汉,去年12月13日上午在菜地里劳作时不慎摔倒,造成右腿胫腓骨骨折,住院治疗共计花费19073.80元,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5572.14元后,商业保险公司又理赔了4814.97元。
据悉,景老汉享受的理赔待遇是当地人社部门与商业保险公司合作推出的商业健康保险项目。曲阜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居民可自愿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购买该项目的产品,参保费比同类商业保险产品低50%。
据了解,曲阜市“政保合作”商业健康保险项目共推出三款产品,A、B款产品参保费分别为300元、500元,参保人员因意外伤害或疾病住院治疗,经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余政策范围内费用再按比例报销,保障金额分别为30.5万元、55万元;C款产品参保费为50元,参保人员因意外伤害住院治疗,经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余政策范围内费用按比例报销,限额5000元,因故致残或身故的,限额15000元。
景老汉享受的是C款产品。“花50块钱,可以买一年的意外保障,值!”景老汉拍了拍右腿,接着说道:“农民经常下地干活,难免有个磕磕碰碰,有了医疗保险再加上商业保险,我们就有双重保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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