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自治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公布了!这是6月8日,记者从伊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的消息。
据介绍,根据《关于发布2017年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2016年自治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6882元(4740元/月,含私营企业);自治区地方国有农牧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2753元(1896元/月)。
每年度,新疆社保基数根据自治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上下限确定,其中,下限为自治区上年月平均工资的60%,上限为300%。据此计算,2017年自治区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为2844元,上限为14220元,分别比2016年提高194元和969元。而国有农牧企业职工月缴费基数下限为1138元,上限为5688元。
“从2017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社会保险。”伊州区人社局征收科负责人介绍,单位职工工资超过月岗平工资的300%(4740×300%=14220元)的,不计入个人缴费基数;低于月岗平工资的60%(4740×60%=2844元)的,按60%计算缴费基数。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分为三个档次:高档每月948元;中档每月568.8元;低档每月474元。
此外,2017年基本医疗缴费标准分为三个档次:高档每月389.2元;中档每月294.4元;低档每月199.6元。
“各参保单位在自治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尚未公布前,暂按上年度核定的基数缴费,现自治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已公布,要补收新基数公布前欠收的养老保险费,即:2017年1月至5月必须按照新的缴费基数进行补差工作。”该负责人表示,6月12日至16日将对今年1月至5月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养老保险进行补扣,办理了银行代扣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请按新缴费标准往银行卡内存入足够的保费,以确保能代扣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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