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9日,记者从长春市医保中心了解到,长春市医保中心为方便参保企业和职工办理生育保险手续,将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等就医登记权限纳入具有生育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
这样使能够在医院办理的生育审批业务就地就近在医院进行登记备案,避免了往返审批,使业务流程更加简便优化,为广大参保企业和职工提供了极大方便。
据了解,生育保险项目繁多,办理每一项审批业务都需要携带一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生育保险的职工往往需要在医院和医保中心之间往返几趟才能办理完相关手续。
为了减少广大参保职工办理生育保险的往返次数,方便参保职工顺利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长春市医保中心从简化办事流程着手,将审批权限纳入定点医院管理。
自2月1日起,实现了女职工生育审批、女职工计划生育项目审批、女职工宫外孕、葡萄胎、妊高症疾病审批的就地就近审批,避免了往返办理手续情况的发生。
届时,享有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只需提前一周携带相关手续到长春市医保定点医院医保科办理生育待遇审批,在各定点医院发生的生育医疗费即可按定额核销。医保中心将不再对以上生育业务进行审批。
仍需在医保中心办理的审批业务有:女职工围产期检查费、女职工生育津贴、男职工护理补贴、男职工配偶无工作的生育保险、退休职工独生子女奖励。
生育审批需携带手续,《长春市具有生育资质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可到长春市医保门户网站www.ccyb.gov.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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