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生育保险 > 正文
 
生育保险政策让妇女育有所依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江苏省如皋市生育保险的实施与发展,为促进如皋妇女就业、维护妇女权益做出了突出贡献,让妇女育有所依, 为参保人员提供便利,为育龄妇女编就“安全网”。

  新颁布的《社会保险法》中,生育保险作为单独的一个险种被纳入,让广大妇女的权益有了法律保障。在中国的“长寿之乡”――江苏省如皋市,生育保险制度走过了22个春秋,它的实施与发展,为促进如皋妇女就业、维护妇女权益、创造江苏沿江开发中的“如皋现象”作出了积极贡献。

  去年8月,如皋市熔盛重工企业女职工刘女士生下一子。近日,她拿着相关材料到市医保结算窗口领取了300元一次性营养补助费后,又仔细看着自己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生育津贴4539.5元、生育医疗费2208.91元、一次性营养补助费300元,共计7048.41元。刘女士疑惑地询问窗口工作人员,自己没缴一分钱,怎么能享受如此高的生育保险待遇?当工作人员给她讲清了有关生育保险政策后,刘女士激动地对工作人员说:“优厚的生育保险待遇减轻了我的家庭负担,政府为女职工办了一件大好事。”

  让妇女育有所依

  像刘女士这样享受优厚生育保险待遇的育龄妇女在如皋市数不胜数。早在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如皋就出台了《企业女职工生养基金统筹暂行办法》。《办法》规定,在全民、集体所有制企业中开展女职工生养基金统筹,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20元,待遇标准为计划内生育定额补偿1000元。该《办法》揭开了如皋生育保险制度的第一页,也使生育保险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女职工生养基金统筹的弊端开始凸现:女职工生育期间不能创造财富,用工单位还要支付生育女职工的产假工资和医疗费用,导致一些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不愿招收女职工,甚至出现了“生了孩子丢掉饭碗”现象,造成妇女就业困难;生育保险扩面工作难以推进,特别是男职工多的企业不愿缴纳生育保险费;女职工生育医疗费不断上涨,定额补助远远不能实现保障功能。因此,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规范的生育保险制度势在必行。

  2006年底,如皋市出台了《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生育保险就医管理和医疗费用结算暂行办法》等3个配套文件。新《办法》呈现3大亮点:一是扩大参保范围,由各类企业扩大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二是提高待遇水平,支付标准由每人定额补偿1000元扩大到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费、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等。同时,生育费用实现了实报实销,受益人群扩大到女失业人员和参保男职工配偶。三是待遇支付方便快捷,新《办法》实现了生育医疗费用联网实时结算。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