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张先生:我老婆快生小孩了,我想知道,国家规定的陪产假有几天?
南京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女方年满二十四周岁初次生育的,或者年满二十三周岁结婚后怀孕的初次生育,为晚育。
夫妻中女方符合晚育条件,女方在分娩期间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0天产假外,还可以增加晚育假30天,男方可享有10天的护理假。晚育假及男方护理假期视为出勤,不影响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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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社会保险立法,对生育职工给予经济、物质等方面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
其宗旨在于通过向生育女职工提供生育津贴、产假以及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待遇,保障她们因生育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经济收入和医疗保健,帮助生育女职工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支持和爱护。
生育保险是社会保险的其中一项,是国家通过立法,对怀孕、分娩女职工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用于保障女职工怀孕、分娩期间以及职工实施节育手术时的基本医疗保健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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