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全国政协委员、全总副主席张世平透露,现行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将进行相关修订,修订工作已纳入国务院立法计划,新的修改计划拟明确女职工禁忌劳动的范围,女职工妇科病检查也将常规化,其中女性产假有望达到14周。
在三八妇女节看到这个消息,让人既惊喜又欣慰。虽然我们努力了很多年,但在实际生活与工作中,保障妇女权益,尊重女性劳动者的工作,离预期标准还有一定的差距。仅休产假一项,就有许多让人无奈和纠结的地方。
现行女性产假仅有90天,给一些女性的感觉就是不够。笔者就曾碰到一个已有身孕9个月的邮局女职员,问及即将临盆还坚持上班的原因,她的回答颇让人心酸:“加上产后身体恢复和调整、婴儿身体检查与生活照料,不到三个月的假期怎么够?
不坚持到最后时刻,那敢提前透支产假?”而笔者的一个同事,同样是从怀孕到生产前夕,都坚持上班,虽然领导出于关怀,同意她提前一个小时下班,但每天看到她挺着大肚子奔波于家、公交车站以及单位之间,大家无不为她与孩子的安全捏了一把汗。
生育虽然不是女性一个人的事情,但生育任务却是女性一个人在承担。90天的产假,要做身体常规检查、调养、生产、恢复、新生儿照料,排起来,恐怕日日都有安排,日日都得忙于应付。就算临产前一天开始休假,这时间也显得很不够。
延长女性产假8天,时间虽然不多,但其中体现出的,国家对生育权的尊重意识,以及对妇女休息权的保障思想,无疑却是值得浓墨重书的,它不仅是与国际接轨的需要,更是会在人性进步、人文关怀上迈出的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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