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关系到每个人新年度如何缴费的重要参数。昨天,苏州市社保中心公布2011结算年度市区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调整方案,从4月1日起开始执行。其中,企业职工月缴费基数下限从上年度的1583元提高到1800元,增幅达217元。此外,市区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也作调整,以1900元为起点,分18个档次,新标准从3月26日起执行。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公布的结果,2011结算年度(2010年4月至2011年3月),参加企业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月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11392元和1800元;参加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月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19118元和3824元。凡此前单位申报2010年实际工资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高于上限或低于下限的职工,2011结算年度的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分别按上限基数、下限基数执行,其余职工按实际申报工资的月均数执行。
市社保中心表示,对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职工工资收入的参保单位,社保经办机构从4月份起按3月份结算基数的110%及上、下限规定调整后进行结算。参保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2011结算年度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统一为1900元,其他四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参照企业职工相关规定执行。
此外,3月26日起,市区灵活就业参保人员2011结算年度社会保险缴费标准也同步调整,其中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以1900元为起点,确定18个档次,最高11000元。按照20%的缴费比例计算,基本养老保险月应缴金额最低380元,最高2200元 (详见表格)。职工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为1200元,按11%的比例(含基本医疗保险10%、地方补充医疗保险1%)计算,同时按每人每月5元的标准缴纳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合计月应缴金额137元。
据悉,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需变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的,可于每月28日至次月17日期间向江苏银行苏州分行营业网点提出申请,重新办理委托扣缴手续。根据《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生育保险办法》,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后,视同其缴纳同期职工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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