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从社保部门获悉,7月1日起,我市将对市区工伤和生育保险有关待遇进行调整。
在工伤保险方面,伤残等级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工伤人员在原享受伤残津贴的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190元,二级180元,三级170元,四级160元。伤残等级被鉴定为五至六级并领取伤残津贴的工伤人员,在原享受伤残津贴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45元和130元。
无锡生育保险营养补助费增至929元
6月17日从无锡市社保中心获悉,从2011年7月1日起,我市将对市区工伤和生育保险有关待遇进行调整。
据介绍,与工伤保险待遇计发有关的我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3869元。调整办法具体为:伤残等级被鉴定为一至四的工伤人员在原享受伤残津贴的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190元,二级180元,三级170元,四级160元;
伤残等级被鉴定为五至六级并领取伤残津贴的工伤人员,在原享受伤残津贴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45元和130元;享受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在原享受护理费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加完全护理依赖增加125元,大部分护理依赖增加100元,部分护理依赖增加75元;供养亲属抚恤金在原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55元。
生育保险方面,市区生育保险一次性营养补助费计发标准从853元调整到929元。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