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劳动保障部在成都召开全国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工作座谈会。会议提出积极稳妥地推进生育保险工作。王东进副部长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
这次会议是劳动保障部组建以来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性生育保险工作座谈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交流生育保险工作的经验,分析当前生育保险工作的形势,统一认识,理清思路,进一步做好生育保险工作。
王东进副部长在会上指出,生育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在突出抓好养老、医疗、失业三项重点工作的同时,进一步搞好生育保险工作,对于促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加快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有着重要的意义。
关于下一步推进生育保险工作的基本思路,王东进主要强调了以下几点。
生育保险也要树立基本保障的思想。目前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基本待遇主要包括职工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生育保险缴费率应控制的职工工资总额的0.6%左右为宜。各地要认真组织测算,从严控制费率水平,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要进一步规范生育保险政策。在缴费基数、统筹层次等政策方面,要与其它险种特别是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在生育津贴计发标准、生育医疗费用统筹项目及支付标准等基本政策方面,各省应制定统一的办法,具体支付标准可由各统筹地区结合当地实际制定。
要切实提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要按照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逐步推进保障的社会化管理和切实减轻国有企业社会负担的要求,加快独立于企业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加大生育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工作力度,逐步实现生育津贴的社会化发放,逐步做到生育医疗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要认真研究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过程中生育保险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注意搞好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衔接。
王东进最后指出,2000年是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1995~2000年》提出的生育保险工作目标的关键一年,各地在安排明年工作时,要把生育保险摆上日程,切实加强对生育保险工作的领导。在各地进行的机构改革中,要保证机构落实、人员到位。要善于发现和培养一批好的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和带动作用。要通过与相关部门团结合作,努力创造推进生育保险的合力和良好的社会氛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一些地市劳动保障部门分管生育保险工作的领导近100人参加了会议。国家计生委、全国妇联、全国总工会的有关同志出席了会议。会上,云南、山西、江西、大连、青岛、广州、南京、秦皇岛、赤峰、双鸭山等地的代表介绍了经验,与会人员还就此项工作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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