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陕西步长集团总裁赵超提议,就业子女每月拿出工资的3%,存入父母的养老保险金账户,所有权归父母,可在其退休时随时取用。这一制度被称为“子女养老社会保险金制度”。
就业子女每月拿出工资的3%,存入父母的养老保险金账户,可在其退休时随时取用。如果这一制度能够实施,全国每年可筹集到的资金将超过2000亿元。就业子女每月拿出工资的3%,存入父母的养老保险金账户,所有权归父母,可在其退休时随时取用。这是全国人大代表、陕西步长集团总裁赵超提倡设立的“子女养老社会保险金制度”。
赵超代表说,目前中国正逐步进入老龄化社会,随着离退休老人的不断增加,企事业单位的养老负担越来越重。一些养老费用开支过大的企业,只能降低在职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影响了其生产积极性。还有一些企业因无力按时足额支付退休金,使退休职工的生活失去保障,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
在中国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中,子女如果不能定时供给父母的养老金,父母往往不会主动讨要,常常造成“薄养厚葬”的怪现象。赵超说,建立“子女养老社会保险金制度”将使子女养老实现规范化、货币化、社会化,从而形成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的新模式,子女为父母的养老储蓄,将不再是一个传统的家庭养老问题,而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社会养老问题。
同时,赵超认为,子女利用50岁以前的黄金工作期,每月存入一笔钱,会大大减轻因养老而带来的经济压力,有效缓解养老负担。此外,如果这一制度能够实施,全国每年可筹集到的资金将超过2000亿元,因此可以考虑将子女养老保险金由社会保障机构统一调剂使用,用来保障因子女经济条件限制没有建立子女养老金账户老人的基本生活。
“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超过1.26亿人,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而我省60岁以上人口已超过365万,也进入老龄化社会。中国老年人中,大约有98%的老人依靠家庭提供生活照料。”赵超说,我国相关法规明确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但长期以来,子女赡养父母只有法律大原则,缺少定量化和操作化的措施。设立“子女养老社会保险金”,正是试图把赡养老人定量化、可操作化、规范化、社会化、货币化,也可以避免以往的“薄养厚葬”。
按照赵超的建议,可利用现有银行系统建立“父母养老社会保险金专用账户”,银行在就业子女的月工资中扣出3%,计入“父母养老社会保险金专用账户”(3%的数额由子女单位算出后报送银行)。“建议‘父母养老社会保险金’用一年时间选择几个城市试点,最后用两年时间在全国全面铺开。”
赵超建议,在条件成熟后,“子女养老保险金制度”应上升为法律。“我国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空账’累计已达7400亿元,而且每年还会以1000多亿元的速度增加。新创‘子女养老社会保险金制度’,比采取其他方式筹集养老金推广更易,在父母尚未退休还不需要取出时,这笔成千上万子女汇集起来的资金,可由政府统一调剂救急,专款专用于解决社会保障中的养老难题。”西安市社科院研究员张永春这样评价“父母养老社会保险金”。“给父母每个月才交3%?太少了,至少应该交10%才行。”市民王鹏飞表示,按照一般情况下子女每月收入1500元计算,每个月至少应该给父母150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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