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读者咨询外来男性务工人员是否也要缴纳生育险,嘉宾给出了肯定的答复。
据介绍,根据《厦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依法参加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国家机关、全额拨款、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不纳入此办法)。因此用人单位应按规定为其男职工及已生育的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
嘉宾说,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其非本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办理参保手续并缴纳生育保险,从2007年7月1日起,地税部门已经在各参保单位的外来员工缴费险种中自动增加了生育保险。
据介绍,外来员工以2006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0.8%的缴费比例计缴,由单位全额缴纳。
生育保险缴费以2006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的,若2006年个人月平均工资低于2006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超过300%的按300%为缴费基数。
外来员工个人2006年度月平均工资无法计算的,以2006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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