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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生孩子可报哪些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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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具备的条件:1、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履行缴费义务连续满6个月(包括中断后再次参保); 2、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生孩子到底能报销哪些费用?生育补偿手续如何办理?近来有不少参保企业和职工本人打来电话咨询生育保险相关政策。为进一步方便生育妇女领取生育生活津贴或生育医疗费补贴,本文将生育保险的支付项目和标准及报销流程解读如下:

  一、办理机构:余杭区社会保险办公室工伤生育保险科

  二、办理地址和联系电话:余杭区 临平镇东湖中路239号,电话:0571-86223277

  三、申办对象资格:余杭区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自收自支或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具备的条件:

  1、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履行缴费义务连续满6个月(包括中断后再次参保);

  2、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四、生育保险的支付项目和标准

  目前我区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其项目和标准如下:

  1、生育津贴(即产假期间的工资)

  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的女职工产假期限,生育津贴月标准按照职工本人生育或者流产上月本人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确定,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产假期限如下:

  ⑴正常分娩按90天计发。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⑵妊娠3个月内自然(人工)流产的按30天计发。

  ⑶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人工引产的按50天计发。

  2、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因生育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药费等医疗费用,按下列定额标准支付:

  顺产(含7个月以上引产)每人次2000元;

  助娩产每人次2500元;

  剖腹产每人次4500元;

  7个月以下引产每人次1300元;

  流产每人次800元。

  3、计划生育手术费

  职工实行计划生育实施节育技术措施及符合生育政策实施复通所需的手术费用,按下列定额标准支付,对于计划生育手术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报销:

  放置宫内节育环130元;

  取出宫内节育环130元;

  取残环、嵌顿环200元;

  皮下埋植术150元;

  取出皮下埋植术100元;

  妊娠门诊人工流产术200元;

  妊娠住院人工流产术、引产术800元;

  药物流产300元;

  输卵管接扎术400元;

  输精管接扎术300元;

  输卵管吻合术2500元;

  输精管吻合术1500元。

  上述费用已包括床位费和所有手术费用,即含术前的常规检查费、术中的手术费和材料费、术后的常规用药费等。

  五、生育补偿手续

  参保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由职工所在单位填报有关资料到区社险办公室工伤生育保险科办理申报手续。办理生育费用结算时需报送以下材料:

  ①用人单位填报《余杭区职工生育保险费用支付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此表格可在余杭劳动保障信息网上下载)

  ②申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流动人员需提供流动人员婚育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④ 婴儿出生或死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⑤医疗费发票、费用清单、病历、出院小结;(原件)

  ⑥平产或难产证明(原件)。

  六、生育保险费用拨付

  生育费用经审核后,符合规定,手续齐全,即时即办。特别提醒:企业单位领取生育保险金时需提供由税务部门购买的“统一收款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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