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小姐今年初生完小孩,因为回老家生育,所以一直没有到南京市生育保险中心报销生育费用。最近听朋友说,生育费不及时报销的话,以后就报销不了了。她向晨报打听,在生完宝宝后多久可以去报销,规定的时间是几个月内。
记者与南京市生育保险结算管理中心取得联系,一位工作人员介绍,在南京市参保职工,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女职工产假休完后,分娩完一年内每月1-10号申请,次月中旬便能到单位账户,职工可以去单位领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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