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在回应市人大代表相关建议时表示,“全职妈妈”可享生育津贴。
叶青说, 很多全职妈妈在放弃工作后,因为各种原因没有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而失去了社会保障。同时,根据深圳市目前的社保规定,深户可以自行缴纳社会保险,但是由个人完全承担,对全职妈妈来说是一定的负担;如果办理失业手续,可以领取失业救济金和享受住院医疗,发放期限按失业员工失业前单位缴交保险每满6个月计发1个月,最高不超过24个月。而全职妈妈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时将面临两种困惑,第一,失业救济金的概念,作为全职妈妈是否属于失业救济的范畴;第二,即使领取救济金,救济金发放时间最多只有24个月,一般选择做全职妈妈的女性职业者,在小孩三岁上幼儿园后才会考虑上班,因此救济金的期限相对不足。
她建议,加大企业购买生育保险的宣传和购买比例要求,对全职妈妈加强缴纳社保的宣传,强化其个人办理社保缴纳业务,同时,为独生子女的全职妈妈发放抚育补贴金并提供住院医疗(为没有办理个人缴纳社保业务的人提供)保障,生育补贴金的发放年限为从其子女出生日起3年,从生育金中支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答复中表示,在医疗保障方面,“全职妈妈”如果是我市户籍未就业人员,可以通过个人缴费的形式参加医疗保险,保障其未就业期间的医疗保险待遇,也可以通过办理失业保险,在领取失业救济金的同时,享受住院医疗保险待遇。
据悉,根据国家新出台的《社会保险法》,我市正在起草新的生育保险办法,拟在生育保险待遇基础上增加生育津贴,使生育妇女在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有所保障,同时将在岗职工未就业配偶的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到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示,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等,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深圳市将在国家《社会保险法》的框架内起草新的生育保险办法。
不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也表示,根据我国目前的保障力度,生育津贴的发放时间还不可能达到3年的水平。这意味着,人大代表提出的“全职妈妈”享3年生育补贴的建议暂无法实现,但“全职妈妈”可享不超过3年的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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